目 錄
第一部分 單位概況
一、主要職能
二、單位機構設置情況
第二部分 2025年單位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一、2025年單位收支預算總表的說明
二、2025年收入預算總表的說明
三、2025年支出預算總表的說明
四、2025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的說明
五、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的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撥款當年規模變化情況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六、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的說明
七、2025年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支出表的說明
八、2025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的說明
九、2025年國有資產經營預算支出表的說明
十、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二)政府采購情況
(三)國有資本占有使用情況
(四)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第三部分 名稱解釋
一、收入科目
二、支出科目
三、機關運行經費
第一部分 單位概況
一、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務院、省、市人民政府農業農村主管部門有關政策、制度及其他規范性文件。
(二)負責市本級的獸醫獸藥、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畜禽屠宰、種子(種畜禽)、肥料、農藥、農機、農產品質量安全以及動物衛生監督、植物檢疫、農村宅基地管理等領域的綜合行政執法工作。
(三)負責組織查處全市跨區域和影響重大的復雜、新型涉農違法案件,監督指導全市農業綜合行政執法體系建設和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工作。
(四)受理農業領域的投訴舉報,組織開展由農業投入品導致的農業生產事故(糾紛)調處工作。
(五)研究制定并組織實施全市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工作規劃。
(六)組織開展農業綜合行政執法領域“雙隨機、一公開”和“互聯網+監管”有關工作。
(七)承擔與法院、檢察院、公安、市場監管等部門的聯合執法、行刑銜接、案情會商等工作。
(八)開展相關農業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普法宣傳工作。
(九)承辦市農業農村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單位機構設置情況
從預算單位構成看,本單位設綜合處、法制督導處、種植業稽查處、畜牧業稽查處、獸醫和屠宰稽查處、農機稽查處6個內設機構。
第二部分 2025年單位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一、2025年單位收支預算總表的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本單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單位預算管理。2025年收支總預算1783.24萬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上年結轉;支出包括: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衛生健康支出、農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2025年收入預算總表的說明
本單位2025年收入預算1783.24萬元,比上年執行數減少7.37萬元,下降0.41%,主要是:控制和壓減一般性支出。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778.29萬元,占99.73%;上年結轉收入4.95萬元,占0.27%。
三、2025年支出預算總表的說明
本單位2025年支出預算1783.24萬元,比上年執行數減少7.37萬元,下降0.41%,主要是:控制和壓減一般性支出。
(一)按支出功能分類,包括: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181.50萬元、衛生健康支出(類)45.47萬元、農林水支出(類)1344.89萬元、住房保障支出(類)211.37萬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類,包括:人員支出1469.82萬元,日常公用支出256.41萬元,項目支出57.00萬元。
四、2025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的說明
本單位2025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1778.29萬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778.29萬元;支出包括: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181.50萬元、衛生健康支出(類)45.47萬元、農林水支出(類)1339.94萬元、住房保障支出(類)211.37萬元。
五、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的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撥款當年規模變化情況
本單位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1778.29萬元,比上年執行數1790.61萬元減少12.32萬元,減少0.69%,主要原因是控制和壓減一般性支出。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181.50萬元,占10.20%;衛生健康支出(類)45.47萬元,占2.55%;農林水支出(類)1339.94萬元,占75.34%;住房保障支出(類)211.37萬元,占11.91%。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行政單位離退休(項)20.32萬元,與上年基本持平。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107.45萬元,比上年執行數減少3.76萬元,下降3.38%,主要原因是:人員調整和繳費基數的變化。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53.73萬元,比上年執行數減少1.88萬元,下降3.38%,主要原因是:人員調整和繳費基數的變化。
4.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35.12萬元,比上年執行數減少1.58萬元,下降4.29%,主要原因是:人員調整和繳費基數的變化。
5.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10.35萬元,比上年執行數減少0.74萬元,下降6.64%,主要原因是:人員調整和繳費基數的變化。
6.農林水支出(類)農業農村(款)行政運行(項)1282.94萬元,比上年執行數增加45.30萬元,增長3.66%,主要原因是:人員變動增加的預算支出。
7.農林水支出(類)農業農村(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15.00萬元,比上年執行數增加1.21萬元,增長8.76%,主要原因是:年度間預算執行差異。
8.農林水支出(類)農業農村(款)執法監管(項)42.00萬元,比上年執行數增加15.03萬元,增長55.74%,主要原因是:年度間預算執行差異。
9.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210.18萬元,比上年執行數減少14.25萬元,下降6.35%,主要原因是:人員調整和繳費基數的變化。
10.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補貼(項)1.19萬元,比上年執行數增加0.02萬元,增長1.37%,主要原因是:人員調整和繳費基數的變化。
六、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的說明
本單位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1721.29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1469.82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業年金繳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住房公積金、其他工資福利支出、生活補助、醫療費補助、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
公用經費251.46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水費、電費、郵電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用、維修(護)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被裝購置費、勞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七、2025年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支出表的說明
本單位2025年“三公”經費預算13.40萬元,與上年預算數持平。其中:
(一)因公出國(境)費用:根據因公出國計劃和實際工作需要,2025年安排因公出國(境)費預算3.51萬元,其中一般因公出國(境)費用預算3.51萬元,學術交流因公出國(境)費用預算0.00萬元。主要用于本單位對外農業交流、培訓等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2025年與上年預算數持平。
(二)公務接待費:2025年安排公務接待費預算2.19萬元,主要用于本單位考察調研、工作交流、檢查指導、請示匯報等公務接待支出。2025年與上年預算數持平。
(三)公務用車購置:本單位2025年公務用車購置預算為0,與上年持平。
(四)公務用車運行費:2025年安排公務用車運行費預算7.70萬元,主要用于本單位保有車輛和派駐車輛等所需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2025年與上年預算數持平。
八、2025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的說明
本單位2025年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支出。
九、2025年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表的說明
本單位2025年沒有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2025年本單位的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251.46萬元,較上年預算數增加4.26萬元,增長1.72%,主要是新增業務增加的預算支出。
(二)政府采購情況
2025年本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27.16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1.82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25.34萬元。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上年12月31日,本單位共有車輛2輛,其中,老干部服務用車0輛,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行政執法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2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事業單位業務用車0輛。本單位沒有單位價值100萬元及以上的設備。
本單位2025年沒有預算安排購置車輛及單位價值100萬元及以上的設備。
(四)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本單位不單獨公開績效目標設置情況,由部門統一公開。
第三部分 名詞解釋
一、收入科目
1.財政撥款收入:部門當年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各類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
2.財政專戶管理資金:繳入財政專戶,實行專項管理的教育收費。
3.事業收入: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費。
4.事業單位經營收入: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5.上級補助收入:預算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6.附屬單位上繳收入:事業單位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
7.其他收入:預算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財政專戶管理資金、事業收入、經營收入、上級補助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以外取得的各項收入資金,包括債務收入、投資收益等。
8.上年結轉: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預算單位為保障其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所發生的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項目支出:是預算單位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3.上繳上級支出:指所屬事業單位上繳上級的支出。
4.事業單位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5.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指對所屬單位補助發生的支出。
6.結轉下年:指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延遲到以后年度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7.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行政單位離退休(項):指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8.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指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9.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指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實際繳納的職業年金支出(含職業年金補記支出)。
10.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指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下同)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紅軍老戰士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11.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指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公務員醫療補助經費。
12.農業農村(款)行政運行(項):指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13.農業農村(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指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14.農業農村(款)執法監管(項):指反映用于農業農村法制建設、行政執法、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等方面的支出。
15.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指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16.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補貼(項):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規定的標準,行政事業單位向職工(含離退休人員)發放的租金補貼。
三、機關運行經費
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使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