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 - 2024年9月,我局依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全市執法檢查水產養殖生產單位163家次。
一、監督抽檢發現寧海縣胡*霞養殖戶的縊蟶產品五氯酚鈉檢出,屬地漁業執法部門已對此展開調查,并對相關養殖水產品進行封存禁止銷售,下步將依法依規進行處置。相關水產養殖單位名單如下:
違規水產養殖單位名單
序號 | 水產養殖單位名稱 | 地址 | 養殖品種 | 違規行為 | 整改措施 | 備注 |
1 | 胡*霞 | 寧海 | 縊蟶 | 五氯酚鈉檢出 | 責令停止銷售,執法部門依法依規進行處置。 |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第七條規定,將上述信息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寧波市農業農村局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