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是全面深化農村改革的關鍵之年,全市將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深化農村改革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深化農村改革實施方案》的總體部署,緊緊錨定爭當深化農村改革排頭兵目標,以城鄉融合發展為主線,以健全農村產權制度為核心,以培育農村新質生產力為牽引,以數字化改革為支撐,打好強糧增產、強城興村、強村富民集成改革“組合拳”,推出一批具有寧波辨識度的標志性改革成果,打造體制機制健全、要素配置高效、創新動力強勁的深化農村改革市域樣板。
一、加快構建現代農業經營體系
(一)探索多元化食物供給新格局。樹立大食物觀理念,多渠道拓展食物來源。創新嚴格落實耕地保護和糧食安全責任制舉措,優化糧油生產政策支持,健全種糧農民收益保障機制,全市糧食面積產量分別穩定在172萬畝以上和14.3億斤以上。大力發展現代設施農業,制訂出臺《寧波市現代設施農業提升行動實施方案》,重點支持設施大棚、植物工廠、田頭冷藏保鮮設施、冷鏈設施等建設,穩步提升設施蔬菜、設施漁業、設施畜牧業等比重。(責任單位:種植業與種業管理處、產業發展與市場信息處、漁業漁政漁港管理處、畜牧獸醫處)
(二)完善農業科技創新體系。推進現代種業創新體系建設,聚焦“卡脖子”關鍵技術,構建院(校)企合作聯合攻關支持體系,培育一批高效生態、進口替代、特色優勢新品種。推進農業農村領域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加快先進適用農機裝備推廣應用和老舊漁船的更新改造。全市水稻耕種收綜合機械化率達90%以上。推進農作制度創新,推廣優質高產、設施栽培、生態高效等綠色生產技術模式。創建一批新型稻漁綜合種養示范基地,打造稻漁綜合種養全產業鏈。(責任單位:科技教育處、農業機械化管理處、產業發展與市場信息處、漁業漁政漁港管理處)
(三)培育壯大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深入實施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提升行動,支持有條件的小農戶成長為家庭農場,引導以家庭農場為基礎組建農民合作社,鼓勵農民合作社辦企業,加快發展家庭農場聯盟、合作社聯合社,指導推進家庭農場和合作社整縣提升創建。新增縣級以上示范性家庭農場120家以上,規范提升農民專業合作社80家以上(責任單位:農村合作經濟指導處)
(四)健全完善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聚焦農業生產關鍵薄弱環節和小農戶發展單環節、多環節全程生產托管服務,支持余姚市開展全國農業社會化服務創新試點。發揮龍頭企業等各類服務主體對小農戶的帶動作用,發揮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功能作用,因地制宜為小農戶和各類經營主體生產經營提供中介服務。創新輔導員選聘機制,全市新型經營主體輔導員110人以上。(責任單位:農村合作經濟指導處、產業發展與市場信息處)
二、持續深化農村“三塊地”改革
(一)有序推進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30年試點。堅持延包原則,確保絕大多數農戶原有承包地保持穩定,鼓勵各地結合實際積極探索延包的辦法和路徑,指導北侖、慈溪開展二輪延包試點。推進農村土地流轉規范化建設,探索建立社會資本流轉土地風險防范制度,開展土地流轉價格合理形成機制試點。發揮村集體經濟組織統的功能,推進整村整組委托集中流轉,提升土地流轉和規模經營水平,全市土地經營權流轉率和適度規模經營率穩定在71%以上。(責任單位:農村合作經濟指導處、政策法規與改革處、市鄉村振興促進中心)
(二)加快實施“小田變大田”改革。深化農業標準地改革,在兩個省級試點基礎上擴面推進,持續推進土地流轉模式、凈地建設標準、利益聯結機制、生產經營模式、服務供給機制創新,提升現代農業集約化、規模化、機械化經營水平,全年新建設農業標準地4萬畝以上,累計達10萬畝以上。套合高標準農田和糧食生產功能區建設,穩步提升農田配套基礎設施水平,全市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標準農田10萬畝,新增劃定糧功區儲備區4.11萬畝。(責任單位:政策法規與改革處、農田建設管理處)
(三)分類推進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指導象山縣完成全國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和亂占耕地建住宅“兩項試點”,固化試點政策制度,總結提煉創新成果。全域推進宅基地改革和規范化管理,做好農民建房用地需求調查并落實指標保障。制定出臺農村閑置宅基地(住宅)盤活利用指導意見,以山區農村為重點,加快整村、整組、片區化盤活,培育農村閑置宅基地(住宅)盤活利用特色樣板村10個,新增盤活利用2500宗以上。(責任單位:農村合作經濟指導處)
三、全面深化農村產權制度改革
(一)加強農村集體“三資”管理。持續健全農村集體資產管理制度,完善內部治理機制,確保集體成員知情權、參與權、決策權、監督權。貫徹落實《關于加強農村集體資產管理的意見》,聚焦巡視問題清單,進一步完善農村集體會計核算、開支審批、財務公開、清產核資等各項制度。梳理各地推動農村集體資產保值增值的好經驗好做法,充分利用數字化手段推動我市農村集體資產管理再上新臺階。(責任單位:農村合作經濟指導處、市鄉村振興促進中心)
(二)創新路徑發展新型集體經濟。探索資源發包、物業出租、居間服務、資產參股等多樣化途徑,持續深入實施集體經濟“消薄”攻堅行動,強化區域資源統籌,深化片區組團、飛地抱團,組建強村公司等模式,構建片區發展聯合體、共富聯合體,確保全市集體經濟經營性收入50萬以上村占比達70%以上。(責任單位:農村合作經濟指導處、市鄉村振興促進中心)
(三)推進農村集體產權流轉交易規范化建設。按照全省統一部署,開展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規范化試點,著力做好提質、擴面、增量文章,建立名錄管理制度,豐富交易品種,拓展資產評估、質押、項目推介等功能。穩妥推進股權質押貸款、土地經營權綜合抵押貸款,激活農村產權權能。(責任單位:農村合作經濟指導處、市鄉村振興促進中心)
四、加快數字鄉村建設迭代式發展
(一)開展智慧農業集成應用試點。加快數字鄉村“大腦+應用”集成平臺應用集成,健全平臺數據分析應用,完善“寧波三農”服務端功能模塊。構建農業“產業大腦”,升級“產業地圖”,形成農業農村資源時空信息“一張圖”。分品種分區域探索建設一批高水平的智慧農場、智慧牧場、智慧漁場。開展“數智供銷”大綜合一體化服務平臺建設,構建市縣聯動、線上線下融合的農產品產銷服務體系。強化農產品質量安全溯源,實現農產品“從農田到餐桌”的全程追溯。(責任單位:產業發展與市場信息處、市農業農村大數據發展中心、畜牧獸醫處、農業機管理處、農田建設管理處、合作經濟指導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處)
(二)高質量完成省級數字鄉村建設試點。圍繞順利完成數字鄉村省級試點終期評估,進一步健全政策激勵機制,引導鄉村數字產業內涵和外延的延伸拓展。加大示范引領,促進鄉村各業態數字化融合。加大政策保障,培育引入一批高素質數字化人才扎根鄉村。積極開展智慧農業引領示范區建設,編制智慧農業建設方案,開展智慧農業基礎設施、政策要素排摸,申報創建現代設施農業創新引領區和創新引領主體。(責任單位:產業發展與市場信息處、市農業農村大數據發展中心)
(三)深化鄉村振興熱力指數評價。以大數據技術手段為支撐,以“五維四度”為基本框架,以提高群眾獲得感、幸福感為出發點,立足第三方視角,構建更加科學有效的鄉村振興評價體系,引導各地形成比學趕超的爭先氛圍。定期發布鄉村振興熱力指數,并通過可視化的鄉村振興熱力圖形式,直觀反映各地對鄉村振興戰略的宣傳力度、組織實施、公眾反響和支持情況,科學評價鄉村振興工作成效和群眾需求。(責任單位:農辦秘書處、市鄉村振興促進中心)
五、持續健全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
(一)促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以縣城承載能力提升和深化“千村示范、萬村整治”工程為主抓手,推進城鄉融合發展。加快推進以人的城鎮化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深化城鄉公共資源均衡配置、同城同標同質供給機制。在依法保障農民“帶權進城”的基礎上,積極探索進城落戶農民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三權”依法自愿有償退出機制。(責任單位:社會事業處、農村合作經濟指導處、政策法規與改革處)
(二)創新現代“新農人”培育機制。落實好鄉村人才振興十五條等政策,健全鄉村人才“育引用留”全鏈條機制,加快農業農村高層次人才和團隊引進。深化農民素質提升工程,重塑市、縣兩級農民學校培訓體系,聯動推進農民學校、農民田間學校和實訓基地建設。鼓勵引導各類人才入鄉返鄉發展,創新鄉村新業態、新生產組織方式。深入實施萬名農創客培育行動,推進農創客隊伍和組織體系建設,申報創建省級現代化農創園,全年新增省級現代化農創園2個、農創客2000人以上。(責任單位:科技教育處、產業發展與市場信息處)
(三)優化鄉村創業創新環境。深化完善“8+4”鄉村振興和城鄉一體化重點領域政策體系。深化農業農村投資“一件事+明白紙”集成改革。推進“大綜合一體化”行政執法改革,持續完善農村政務服務增值化改革。按照政策聚焦、資金統籌、管理創新的要求,加快構建“大三農”專項資金政策體系。加大政策性農業保險扶持力度,逐步提升保險密度和保險深度。強化金融支持,建立政、企、銀三方聯席機制,加大政策性擔保、貸款授信等金融支持力度。(責任單位:發展規劃與計劃財務處、政策法規與改革處、市農業行政執法隊、市海洋與漁業執法隊)
(四)健全農民農村共同富裕體制機制。深化強村富民鄉村集成改革,強化興業、強村、富民舉措集成、機制共通、效果提升,扎實推進農村增收促富試點。健全農村低收入農戶精準幫扶機制,促進產業幫扶與代際阻斷銜接,開發公益性崗位,發展“國有主體(村集體)+市場化運營+農戶受益”項目。探索三次分配惠農路徑,健全“甬愛家園”低收入農戶住房微改造長效推進機制,成立覆蓋全市域低收入農戶共富慈善基金。(責任單位:農辦秘書處、發展規劃與計劃財務處、農村合作經濟指導處、鄉村振興協調處)
六、不斷完善鄉村治理體系
(一)實施“五個一”鄉村治理品牌創建行動。深化鄉村治理集成創新,打造鄉村治理寧波品牌。迭代村民說事、小微權力36條等優勢型治理模式;優化一批智管家、道德銀行、群治分等實用化治理方式;擦亮一批“一縣一品”區域化治理品牌;推動一批“一鎮一策”精準化治理方策;梳理總結一批鄉村治理典型案例,不斷完善“四治融合”體系。(責任單位:農村合作經濟指導處、市鄉村振興促進中心)
(二)推進農村清廉善治建設。加強鄉村法治建設,開展形式多樣的普法宣傳活動,切實提高農村的法治素養。推進移風易俗,遏制高額彩禮、大操大辦、厚葬薄養等不良風氣。繼續做好清廉村居評價和備案工作,打造清廉村居區域品牌,全市新增市級善治(示范)村200個以上、清廉村居200個以上。(責任單位:農村合作經濟指導處、農村社會事業促進處、政策法規與改革處、市鄉村振興促進中心)
(三)培育文明和諧鄉村新風尚。加強農村精神文明建設。堅持塑形和鑄魂并重,實施縣城承載能力提升和“千村示范、萬村整治”工程,持續涵養文明鄉風、良好家風、淳樸民風,加強歷史文化村落保護利用,挖掘用好河姆渡稻作文化遺產。深化文明村鎮創建,創新農村精神文明建設有效載體,積極倡導健康文明、積極向上的生活方式,豐富農民精神文化生活。(責任單位:農村社會事業促進處、農業農村綠色發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