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鄉振發〔2024〕1號
各有關市、縣(市、區)鄉村振興局、財政局:
為加快推進革命老區鄉村振興,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區建設,現就進一步深化實施紅色鄉村振興計劃通知如下:
一、總體目標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圍繞忠實踐行“八八戰略”、奮力打造“重要窗口”主題主線,堅持和深化新時代“千萬工程”,聚焦全省革命老區縣和革命老區鄉鎮,實施紅色建筑保護修繕、紅色文化傳承弘揚、革命老區“土特產”發展壯大、革命老區農民生活品質提升行動,加快繪就革命老區鄉村全面振興、農村全域共富浙江畫卷,加快探索革命老區農業農村現代化浙江路徑,加快打造革命老區勇當先行者、譜寫新篇章浙江樣板。
(二)對象范圍。1.革命老區鄉村振興項目區建設的縣域范圍逐步從山區26縣和金華市婺城區、蘭溪市、嵊泗縣、臺州市黃巖區(以下簡稱26+4縣)的18個革命老區縣拓展到全省32個革命老區縣。2.紅色鄉村振興計劃實施的深度由革命老區縣延伸到26+4縣的284個革命老區鄉鎮。
(三)主要目標。到2027年,革命老區鄉村振興取得明顯進展,實現26+4縣的18個革命老區縣鄉村振興項目區全覆蓋,實施革命老區鄉鎮紅色鄉村振興項目100個。革命老區農林牧漁業增加值、農民和低收入農戶收入增幅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紅色文化影響力明顯增強,形成一批具有浙江辨識度和市場號召力的紅色農文旅產業;和美鄉村建設再上新臺階,村莊風貌、人居環境持續改善,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轉化通道更加順暢。
二、工作重點
立足革命老區實際,聚焦文化、產業、建筑、民生等重點領域,突出資源整合、統籌規劃、整體保護和展示利用,推動紅色根脈傳承與革命老區振興發展互融互促。
(一)實施紅色建筑保護修繕行動。挖掘紅色資源,強化紅色建筑整體性保護、系統性開發,加大對中共浙江省委機關舊址、浙西南革命根據地舊址等革命歷史紀念設施的保護修繕和開發利用。結合城鄉提升等行動,統籌推進鄉村風貌提升,促進紅色建筑景觀與鄉村環境整體協調。
(二)實施紅色文化傳承弘揚行動。加大對紅色文化、革命精神的弘揚傳承力度,注重紅色經典、革命故事的宣揚宣講,通過模型展示、多媒體影像、互動體驗等方式,精彩生動講好紅色故事,挖掘并發揚革命老區精神的新時代價值,建設和打造一批革命老區黨性教育、愛國主義教育、黨史學習教育和青少年研學基地,將老區紅色文化資源轉化為轄區的特色文化品牌。
(三)實施革命老區“土特產”發展壯大行動。立足革命老區資源優勢和產業基礎,以助力革命老區群眾增收為目標,加大食用菌、茶葉、高山蔬菜、水果、中藥材等老區特色產業培育力度,按照全產業鏈建設的要求,加強延鏈補鏈和一二三產業融合,培育做強一批農業特色優勢產業鏈。依托革命老區豐富的紅色資源,推進紅色文化與綠色生態、休閑觀光、農耕體驗、教育研學等深度融合,培育發展一批高質量的紅色農文旅產業。
(四)實施革命老區農民生活品質提升行動。統籌實施醫療、養老、教育等公共服務項目,整體提升革命老區鄉村生產生活品質,探索健全農村基礎設施管護機制,加快打造一批美麗生態、宜居宜業的革命老區和美鄉村。加大對革命老區鄉村振興重點幫促村、低收入農戶的幫扶支持力度,集成產業、就業、金融、異地搬遷等幫扶舉措,加快推出一批革命老區先富帶后富、實現共同富裕的典型模式。
三、主要舉措
(一)組織專題交流。圍繞加快綠色發展、弘揚紅色文化、促進富民惠民等方面,開展考察學習、專題培訓等多層次、多渠道的交流。以深入實施紅色鄉村振興計劃為主題,適時召開現場推進會,進一步推動形成支持革命老區振興發展的強大合力。
(二)實施革命老區縣項目區建設擴面。指導革命老區縣加強整體規劃和具體項目謀劃,積極爭取中央彩票公益金發展項目。積極推進項目儲備,將省級革命老區鄉村振興項目建設范圍逐步擴大到全省所有32個革命老區縣,不斷擴大紅色鄉村振興計劃的影響力和示范帶動效應。
(三)創新開展老區鄉鎮紅色鄉村振興項目。按照“突出特色、廣泛開展、層層推動”的原則,每年在26+4縣284個革命老區鄉鎮中,精選實施若干個紅色鄉村振興項目,探索不同類型革命老區鄉鎮鄉村振興路徑。2024年度試行實施15個(詳見附件1)。鼓勵非26+4縣制定出臺市(縣)革命老區鄉鎮紅色鄉村振興項目實施方案,開展市縣級項目建設。
(四)選樹典型案例。指導各地因地制宜開展各具特色的紅色鄉村振興計劃成果展示活動,積極宣傳革命老區特色、晾曬工作成效,開展革命老區鄉村振興典型案例評選活動,為全省各地提供可學習、可借鑒的模式樣板。
(五)發布成果報告。加強工作總結和經驗提煉,及時梳理紅色鄉村振興計劃的做法成效和創新實踐,發布革命老區鄉村振興工作報告,打造革命老區鄉村振興標志性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注重增強黨的領導,把黨的建設貫穿于革命老區振興發展全過程和各領域、各方面、各環節,會同組織、宣傳等部門找準革命老區組織振興與產業、人才、文化、生態振興的契合點,以黨建引領鄉村振興。
(二)加強政策支持。各地要總體謀劃本地區革命老區鄉村振興工作,制定推進計劃方案,完善革命老區政策、資金、土地、項目、人才等要素保障,建立任務清單,細化工作舉措,有力有序推進工作落實。
(三)加強工作指導。各地鄉村振興、財政部門要加強工作指導,明確責任處室,落實專人負責革命老區鄉村振興工作,規范有關工作程序,定期開展督導檢查,推動紅色鄉村振興計劃高質高效落地實施。
(四)擴大社會參與。建立健全公眾參與機制,鼓勵社會力量通過投資入股、產業共建、人才培養、文化教育、旅游開發、捐資捐助等多種途徑和方式支持革命老區振興發展,努力營造全社會廣泛參與、積極共建的良好氛圍。
附件:浙江省鄉村振興局浙江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深化實施紅色鄉村振興計劃的通知[20240424102004023].doc
1.2024年度革命老區鄉鎮紅色鄉村振興試點項目申報細則
2.全省革命老區縣名單
3.26+4縣革命老區鄉鎮名單
浙江省鄉村振興局 浙江省財政廳
2024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