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農計發〔2024〕7號
各市、縣(市、區)農業農村局、財政局、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海洋漁業主管部門:
為貫徹落實農業農村部《關于發展現代設施農業的指導意見》和省委、省政府擴大有效投資的部署要求,深入推進科技強農、機械強農行動,加快現代設施農業建設,促進農業高質量發展,結合我省實際,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樹立大食物觀,發展農業新質生產力,堅持科技和改革“雙輪驅動”,聚焦鄉村“土特產”,以拓展農業生產空間領域、保障糧食和重要農產品供給、促進農民增收為目標,大力實施現代農業補短提能六個“百千”工程,推進先進設施示范引領,推進老舊農業機械更新,提升設施農業集約化、標準化、機械化、綠色化、數字化水平,構建科學、節約、高效、綠色安全、保障有力的現代設施農業發展格局。
(二)發展目標。到2027年,全省現代設施農業規模進一步擴大,布局更合理,保供能力顯著提升,設施蔬菜產量占比達35%,設施食用菌80%,主要畜禽規模化率90%,設施水產品產量比重62%;設施農業機械化和數字化水平提升,設施種植、設施畜牧、設施漁業機械化率分別達58%、75%和57%;設施農產品質量安全抽檢合格率99%以上,設施農業的勞動生產率、土地產出率和資源利用率提高,競爭力增強,農民收入持續增長。
到2030年,設施農業全面升級,供給保障更有力,技術裝備領先全國。
二、重點任務
(三)科學規劃現代設施農業空間布局。完善全省現代設施農業規劃,統籌做好糧食與“菜籃子”產品供給,堅持良田糧用,蔬菜園藝更多依靠設施農業,在保護生態和節水節地的前提下,堅持宜糧則糧、宜經則經的原則,根據資源稟賦及農業產業分布,協同美麗田園風格、形狀、色彩等設計,引導設施農業科學合理布局。探索利用可開發的空閑地、廢棄地發展設施農業。依托現代農業園區、農業產業園等,通過“政府引導、企業主導、農民參與”,建成一批現代設施農業產業集群。
(四)發展以節能宜機為主的設施種植業。發展節能宜機、高產高效新型現代設施種植業,打造“蔬茶果菌藥花”產值超千億的現代設施種業集群。推進老舊大棚宜機化改造,打造以浙北、浙中和浙南沿海為重點的設施蔬菜集群;推進遮陽棚和噴灌滴灌設施改造,打造設施浙產名茶集群;推進連棟大棚、防雨棚等建設,打造柑橘、葡萄等設施水果集群;推進傳統菇棚和工廠化食用菌生產設施建設,打造金衢麗、杭甬嘉設施食用菌集群;推進立體種植、智能溫室建設,打造鐵皮石斛、靈芝、西紅花等設施中藥材集群;推進自動苗床等設施建設,打造環杭州灣、浙中盆地、浙南沿海設施花卉集群。
(五)發展以高效集約為主的現代畜牧業。堅持 “六化”引領,建設高效集約的現代設施畜牧基地。加快養殖場設施化改造,支持精準飼喂、智能環控、疫病防控、廢棄物處理利用、信息采集等設施設備,建成一批特色鮮明、高質高效、科技引領、數字賦能、鏈群聯動的集聚區。重點布局新建(改擴建)規模化生豬、肉雞、蛋雞、肉羊、奶牛智能牧場,推進畜牧業高質量發展。
(六)發展以健康養殖為主的現代設施漁業。堅持擴產能調結構,全面建設水產健康養殖和生態養殖示范區。重點發展工廠化循環水養殖、池塘標準化改造等設施,配備精準投飼、病害診斷等智能化裝備,提高近海及灘涂養殖生產能力,打造湖州、杭州、嘉興和紹興等產值超100億元的設施淡水養殖集群。建設深遠海大型智能化養殖漁場,拓展水產養殖新空間,打造溫州、臺州、舟山和寧波等沿海產值超50億元的深遠海養殖集群。發展山區特色水產養殖集群和稻漁綜合種養集群。推進漁港設施改造升級和遠洋漁業基地建設,提升港產城融合發展和遠洋漁業保障能力。
(七)發展以倉儲冷鏈和烘干為主的現代物流設施。建設以產業冷鏈集配中心和產地冷藏保鮮設施為支撐的冷鏈物流設施網絡,加快補齊預冷、加工、包裝、保鮮、配送等短板,實施兩個“百千”工程,在農產品主產區縣城和鄉鎮,建設100個集配中心、1000個產地冷藏設施,總庫容超750萬立方米,開展產地冷藏保鮮整縣制推進行動,推動冷鏈物聯網絡向農村延伸。以現代化農事服務中心為依托,建設100個標準化糧食烘干中心、300個糧食烘干點,提升糧食烘干設施水平。
(八)強化現代設施農業科技和裝備支撐。完善設施農業機械化生產技術及整機裝備需求目錄,建立跨部門農機科研和需求導向目錄發布機制。強化先進技術裝備的研發制造和集成應用,推進研發制作推廣應用一體化集成攻關,建設現代設施農業示范基地50個以上。加快節能節地的新型裝備、材料和設施應用,推廣現代種養設施設備、精準管控、動植物生長監測、疾病智能診斷與防控、減損保鮮、廢物資源化利用等關鍵技術,構建“數字+設施”智慧農業體系,創建設施數字農業工廠(基地)1000家、未來農場100家以上。加強設施農業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支持建設設施農業領域重點實驗室等創新平臺,促進產學研融合。淘汰老舊農業機械,推廣應用高效低耗智能農機。
(九)推動設施農業產業融合發展。大力推動現代設施農業產業鏈建設,培育新產業新業態,增強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動能。創新產銷銜接機制,推動現代設施農業優勢產地與生鮮電商合作,發展農產品加工業、冷鏈貯運、連鎖經營等新型營銷,拓展銷售渠道。支持設施農業領域龍頭企業認定為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引領帶動現代設施農業提檔升級。構建聯農帶農富農機制,鼓勵村集體經濟組織、強村公司、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與服務組織等參與設施農業建設,帶動農戶增收。
(十)加快設施農業綠色低碳轉型。推動設施農業土壤改良和無害化修復。發展節水灌溉,推廣智能化噴灌、滴灌、水肥一體化技術,提升精細化管理水平。推進設施農業 “肥藥兩制”農藥減量增效,推廣有機肥、綠色防控技術和先進高效植保機械,強化種植面污染治理。強化種養結合和工廠化處理,實現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漁業養殖尾水治理達標排放或資源化利用,設施畜禽規模養殖場糞污處理設施裝備配套率、水產養殖尾水處理率均達到100%。大力發展綠色食品,推進設施農業標準化和品牌化,支持綠色優質設施農產品基地創建。
三、保障措施
(十一)加大財政支持力度。深化“大三農”政策體系變革重塑,完善現代設施農業投入保障機制。立足農業“雙強”等現有政策資金渠道,省級統籌農業農村現代化先行等資金,重點支持設施農業關鍵技術應用和裝備配備等。創新貸款貼息政策,財政給予設施農業建設貸款項目貼息獎補。支持符合條件的現代設施農業建設項目申報地方政府專項債。用好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政策,實施好農機報廢更新補貼政策。形成財政優先保障、金融重點傾斜、社會積極參與的多元投入格局。
(十二)強化金融創新支持。鼓勵政策性開發性銀行加大設施農業信貸支持。鼓勵各類金融機構出臺優惠政策、創設專屬產品,因地制宜給予現代設施農業建設信貸支持。完善農業金融服務機制,建立現代設施農業項目庫,定期向金融機構推送項目信息。發揮政策性農業擔保作用,創新設施農業擔保產品,推進畜牧場整場抵押貸款和生物活體抵押貸款,擴大大棚、養殖圈舍等抵押融資業務。加大省產業基金鄉村振興政策性項目對現代設施農業支持力度。鼓勵保險機構加大設施農業特色險種開發,對符合條件的險種優先納入省級險種目錄。
(十三)引導社會資本參與。鼓勵各地采用多種方式支持現代設施農業建設。鼓勵引導民營資本、境外資本等投資設施農業。鼓勵地方政府設立現代設施農業投資基金,通過股權投資方式擴大投入。支持將現代設施農業納入現代農業產業園等產業融合項目,實現整體設計開發、投融資和建設。
(十四)落實設施農業用地用海政策。加強設施農業用地保障,在國土空間規劃中統籌考慮設施農業用地需求和布局,為現代設施農業發展留有空間。鼓勵以鄉鎮或村集體經濟組織為主體,統一規劃共享農業設施,提高設施農業用地使用效率。支持利用存量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發展設施農業。推動將符合政策要求的農業項目納入國家或省級重大項目范圍,保障用地用海需求。
完善設施農業用地管理辦法,落實種植類、養殖類生產設施及附屬配套設施用地。在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防止水土流失的前提下,鼓勵使用未利用地、低丘緩坡、荒灘荒涂等非耕地或質量較差的劣質耕地、農村閑置邊角地等發展設施農業。妥善處置存量設施農業用地到期后的續期問題。加強設施農業用地動態監管,嚴格執行用途管制。加強設施農業用地的備案管理。
(十五)加強組織實施。各地應強化組織領導,加強統籌協調,建立多跨協同用地保障機制,推進設施農業建設。市、縣級農業農村部門要強化項目謀劃儲備,分級建立項目庫,根據項目年度計劃向自然資源部門提出用地需求。各地要加大資源要素保障,創新政策措施,加強投融資對接,定期開展指導服務。強化宣傳引導,總結一批先進典型案例。
本實施意見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附件:設施農業相關指標
浙江省農業農村廳 浙江省財政廳
浙江省自然資源廳 浙江省海洋經濟發展廳
2024年3月29日
附件
設施農業相關指標
分類 | 指標 | 2022年 | 2025年 | 2027年 |
設施種植 | 設施蔬菜比重(%)* | 27.5 | 30 | 35 |
機械化率 | 52.15 | 55 | 58 | |
主要畜禽養殖 | 規模化率(%)(生豬)* | 87.7 | 89 | 90 |
機械化率(%) | 68 | 72 | 75 | |
水產養殖 | 設施漁業占比(%)* | 55 | 60 | 62 |
水產養殖機械化率(%) | 46 | 52 | 57 | |
冷鏈物流和烘干 | 冷庫庫容(萬m3) | 610 | 690 | 750 |
產地冷藏保鮮設施數量(個) | 2000 | 2600 | 3000 | |
產地冷鏈集配中心數量(個)* | / | 60 | 100 | |
設施農產品抽檢合格率(%)* | 98 | / | 99 | |
注:標*系用2021年數據。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