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農發〔2024〕151號
各區(縣、市)農業農村局,前灣新區社管局:
為加強我市耕地質量建設和管理,做好耕地質量動態監測,掌握土壤質量變化動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農田保護條例》《浙江省農業廳關于規范耕地質量調查監測與評價工作的通知》(浙農專發〔2018〕65號)等相關規定,市農業農村局組織完成了耕地質量長期定位監測點年度監測工作,形成《2023年度寧波市耕地質量監測報告》。現印發給你們,請在服務農業生產、指導科學施肥及耕地保護利用等活動中利用和借鑒。
寧波市農業農村局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