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執法檢查。赴慈溪、寧海開展種畜禽生產經營專項執法檢查,重點檢查銷售的種畜禽附具“三證”(生產經營許可證、系譜、種畜禽合格證)、許可范圍經營等情況,檢查是否按規定建立、保存養殖檔案等,檢查并指導主體4家,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意見并要求限期整改;配合局農機畜牧處赴余姚開展動物病原微生物實驗室雙隨機檢查,檢查對象2家;赴慈溪開展節前農機安全執法檢查,檢查農機專業合作社1家、農機維修點1家、拖拉機3臺。
二、監督抽檢。赴象山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檢,共抽檢蔬菜樣品8批次;赴余姚屠宰場開展執法檢查和畜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檢,抽檢豬肉樣品4批次。
三、執法提升。參加省廳于諸暨組織舉行的農業行政處罰案卷評查和案件研討;配合完成中央質量督察考核農資部分工作開展情況自查自評;組織參加第八期“大綜合一體化”行政執法改革“周五云課堂”培訓。
四、各地動態。余姚開展農業投入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檢,檢查農資經營主體7家,抽檢農藥、肥料13批次,調查2起涉嫌銷售含有國家禁止使用的獸藥(瘦肉精)的農產品案件并移交公安部門,處理投訴舉報2起。奉化辦理農產品質量安全案件1起,處理舉報1起。海曙對一起涉嫌經營依法應當檢疫而未經檢疫的動物產品案進行立案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