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牧便函〔2024〕32號
為強化動物病原微生物的分類和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物安全法》、《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我局在對2005年公布的《動物病原微生物分類名錄》和2008年公布的《動物病原微生物實驗活動生物安全要求細則》修訂完善的基礎上,將兩個文件進行了整合,形成了新《動物病原微生物分類目錄(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請于2024年2月12日前將意見以書面或電子郵件形式反饋我局。
電子郵箱:xmjwjch@agri.gov.cn
傳 真:010-59192869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陽區農展館南里11號農業農村部畜牧獸醫局國際合作處(郵政編碼:100125)
附件:《動物病原微生物分類目錄(征求意見稿)》
農業農村部畜牧獸醫局
2024年1月11日
附件: 附件.pdf